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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十一”假期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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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秋风送爽,我们即将迎来一个美丽的“十一”假期。在此,保卫部预祝大家假期愉快。长假期间,有热爱自然的同学远足郊游,有思乡的游子返家探亲,还有同学继续在校生活、学习。我们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假期安全,加强安全防范,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的“十一”长假。
一、长假里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1.宿舍失火。使用违章电器、长时间离开未关电器或电源可能会发生火灾。
2.宿舍失窃。宿舍无人或晚上睡觉时未关锁门窗很可能给予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公共场所失窃。人多拥挤的地方,如热门景点、公共汽车等是犯罪分子时常出没的场所。
4.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假期外出的机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5.旅行时被诈骗。“十一”长假是“黑”中介、“黑”商贩、“黑”旅馆、“黑”饭店、“黄牛党”活跃之时,他们采取各种手段诈骗钱财。
6.旅行时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法分子进行人身侵害,野外活动如游泳、登山时遇到危险。
7.其他风险。做兼职被骗,等等。
二、假期安全防范注意事项
1.防火。不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长时间离开宿舍时将电器和电源关闭,拔下电源插头;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易燃可燃液体;不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擅自封闭消防疏散通道。
2.防盗。外出旅游的同学将宿舍的贵重物品(特别是笔记本电脑)入柜锁好;留校的同学离开宿舍、夜间睡觉时关锁好门窗,不要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外出时在公共场所要时刻看管好自身财物,提高警惕。
3.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乘坐“黑车”。
4.注意旅行安全。出行时要告诉同学、老师或者家长自己的去向;游玩、住宿、饮食、购物、买票等要通过正规渠道、找正规商家;长途旅行要尽量结伴,尤其是女同学;带好身份证,避免携带大量现金;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贪图便宜,防止被骗;每到一个旅游地点,都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不论在何旅游景点,都要遵守该景点的安全注意事项,如存在疑问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切勿违反安全规定,进行危险活动;遭遇安全风险及时求助,受到不法侵害及时报警。
5.选择兼职要慎重。在做校外兼职之前,须问清工作的性质、时间、地点、形式、待遇等细节,并仔细斟酌,再做决定;首次做兼职工作最好结伴而行,临行前须告知其他同学自己的去向及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如有必要,须约定同学定时联系;切不可盲目轻信高工资、高待遇、熟悉的人或单位,警惕传销陷阱,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异常,应设法借故离开,并及时与学校联系。
同学们,安全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希望大家在“十一”长假期间,树立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规避风险,享受美好的假期生活!
“十一”假期,保卫部和燕园派出所工作人员照常24小时值班,同学们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联系电话:6275132162751331,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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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