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2013级科研基金结题安排

发布时间:2016-09-27

信息来源:

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2013级本科生于10月10日17:00前签封后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评议表》附件2)交送导师所在院系(或导师直接将该表交到所在院系),将导师审阅后的结题论文(附件4)提交导师所在院系,“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案例》(表格见附件4)
2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2013级本科生于10月10日17:00前将导师审阅后的结题论文和结题案例(附件4)电子文档上传到ftp://162.105.131.75,并在本科生科研训练网http://dean.pku.edu.cn/urtpku 的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见附件6:本科生科研报告上传的说明)。
3、请院系汇总审核《“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评议表》后,填写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检查院系审核汇总表(附件3)和《本科生科研成绩汇总表》(附件9),并于10月24日17:00前将这两项内容的表格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院系盖章)统一交送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1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aoyu@pku.edu.cn。“研究课程”成绩单(附件8)复印件也应一并提交。
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由院系出具缓考证明,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并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缓考的同学,应在明年4.3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并补录成绩。不符合缓考条件或缓考后仍不能通过考核的同学,“研究课程”成绩登录为0,学分为2。不再有特殊类型基金“延期”处理
《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申请研究课程学分所提交论文的内容所申请学分,不能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学分重复使用”,如果毕业论文在本科生科研论文基础上有明显进展,经导师和专家组审核可以认定为两篇文章的,不在此列。学年论文与本科生科研论文关系同理处理。
逾期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学校按其选修“研究课程”成绩为“0分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详见附件10


PS:科研基金答辩由各系负责组织安排,具体请询问各系负责老师:
电子系:毛新宇老师
微电子系:王源老师
计算机系:陈一峯老师
智能系:邓志鸿老师


具体评分办法和相关附件下载请参看教务部相关网站http://dean.pku.edu.cn/urtpku/inform_show.php?id=1473059015&title=2013%BC%B6%B1%B1%BE%A9%B4%F3%D1%A7%A1%B0%B1%BE%BF%C6%C9%FA%BF%C6%D1%D0%D1%B5%C1%B7%A1%B1%D7%CA%D6%FA%CF%EE%C4%BF%BD%E1%CC%E2%B9%A4%D7%F7%B5%C4%CD%A8%D6%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