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各专业(或方向)成立不少于5人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2人,负责复试记录以及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规则
1. 复试分数线
普通计划单科: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普通计划总分: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310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31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350分。
专项计划:执行学校的政策。
2. 复试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3. 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50%。
6.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录取。
三、复试安排
根据对当前疫情形势的研判,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
2.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
3. 电子科学与技术(量子电子学)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
4.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
5.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
6.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
7.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
四、资格审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院系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2日下午16:00前寄达如下纸质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 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 诚信复试承诺书(请查收邮件)。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理科1号楼1120,010-62757487,田老师收,请用顺丰快递邮寄。
五、复试准备
1. 复试费缴纳
考生需在2021年3月22日12:00前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 :100元/人/次,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如参加调剂,请在复试前再次缴纳复试费。
2. 有效证件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 复试硬件、软件、网络、考试环境
请考生准备可上网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或连接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机),测试网络是否畅通,并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明亮、封闭的场所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复试组要求参加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复试组另行通知。
六、复试考场规则:
1.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 考试期间考试场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场,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除招生院系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面试场所光线充足,面试者面部及上半身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
5. 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目视视频录像设备,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使用耳机或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
6. 考试过程中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考生需立即致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7. 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
8.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声音和图像进行修饰。
9.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系统平台,不能再次登录。
10. 严禁向他人透露考试相关内容。
七、注意事项
1.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2.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未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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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