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学生申请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前须核查外国学生身份证件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外国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一、复试规则:
1、面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及综合面试
题目由各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按照专业方向的要求确定。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英语听力等。
2、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3、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及学生
时间: 3月18日(周日)上午8:30
地点:计算所106报告厅
学生:磯部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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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